第八百五十二章 欠债还钱(2 / 2)

锦衣状元 天子 1806 字 16天前

「好,朕大度一点,就算四万两!怀柔伯和李镗,是不是把这批生铁折价还给朕,还给朝廷?」朱四厉声喝问。</p>

张佐道:「陛下既往不咎,只要求其赔偿朝廷的损失,合情合理。」</p>

朱四打量都察院左都御史金献民,问道:「金总宪,你认为呢?」</p>

金献民正认真倾听,没想到自己也能牵扯其中,突然被皇帝问话,他作为都察院的掌院,明白皇帝在问他法理方面有无问题。</p>

可别说大明,历朝历代也没出现过这种事,根本无法可依。</p>

金献民稍微迟疑后,恭敬回道:「若失踪之物乃朝廷所有,怀柔伯此举乃盗窃行为,是为贪赃枉法。若是陛下之物,怀柔伯至少有保管不力之责,陛下有权决定如何追究。」</p>

金献民大概在说民间的规矩。</p>

东西是公家的,不管拿走的人是有意还是无意,都是犯罪。</p>

但若东西是私人的,事发之后事主有权力决定追究与否,或者说如何追究,民间也有相关的案例,大概就是若小偷没做出什么太过分的举动,事主有权原谅,只让其将东西归还便可。</p>

朱四道:「那好,朕就让怀柔伯赔偿四万两银子,诸位卿家有何意见?」</p>

皇帝说到这里,摆明就是要让施瓒倾家荡产。</p>

蒋冕实在听不下去了,眼见杨廷和不好出面,赶紧挺身而出,仗义执言道:「陛下,此事尚有诸多疑点,朝廷应当派人到地方详查,也应将涉案之人交由刑部,交三法司审问,以尽快找到遗失之物。」</p>

朱四冷笑道:「找?现在东西丢了,肯定要找,但要找到什么时候?一天找不到,这损失就让朕和朝廷来承担?蒋阁老,你的处事原则,就是发生了事情,把事情无限期拖延下去?难道不能让怀柔伯一边赔偿,一边派人去找?若真找到了,大不了朕还给他就是!」</p>

蒋冕急忙道:「臣并无此意。」</p>

朱四喝斥道:「你就不该站出来,朕算是格外开恩,不追究怀柔伯越权和贪赃枉法之罪,只让他将这批生铁折价赔偿,难道这不合理?至于李镗,朕也不想太过追究,毕竟他也是听命行事。」</p>

「朕就想知道,怀柔伯和李镗二人,为何要做这件事?以他们的身份,有必要这么跟朕过不去?」</p>

此时工部尚书赵璜出列道:「陛下,怀柔伯与永平府开矿之事毫无关联,若真是他下令让地方卫所帮忙调运,那他的初衷,或就是要将这批生铁据为己有。」</p>

朱四道:「你们听听,工部总算说了一句中肯的话,为什么这简单的道理,有些人就想不明白呢?」</p>

杨廷和一忍再忍,几次都想站出来打断皇帝,或者说是要压制一下皇帝的嚣张气焰,但到最后,他都忍住了。</p>

可明眼人都看出来,杨廷和气得不轻。</p>

朱四道:「朕本来打算,要当着诸位的面,好好提审一下怀柔伯和李镗,现在既然都把话说到这份儿上了,你们觉得还有此必要吗?」</p>

没人说话。</p>

连一向脾气火爆的刑部尚书林俊,这次也选择了隔岸观火。</p>

因为到现在,林俊也不知道文官应该保持怎样的态度。</p>

看起来……只是怀柔伯和李镗两个都督府体系的武官被追责,这跟文官有关系吗?再说这二人所为,的确坏了朝延的规矩,你一个怀柔伯,凭什么调遣地方卫所的指挥佥事行事?若是讲原则,刑部尚书应该对施瓒落井下石才对,更不应替其说话。</p>

「好,既然如此,那事就如此定下了。」</p>

朱四道,「若是怀柔伯赔不出这笔银子,就把李镗家也给抄了,有多少算多少,若再不够,下一步就是抄朱浩的家!」</p>

张佐提醒道:「陛下,您忘了,此事朱知府负有重大责任,或许应该……」</p>

「就算他有责任,有人偷东西也该他来负责吗?再说那批生铁是在他交给李镗后丢的……这么算起来,赔钱的时候让他排第三位,应该很合理才是!要是怀柔伯和李镗能赔得出来,朕也不问他要了!」</p>

朱四的意思,先前我们谈的是追究责任的次序,现在轮到赔钱,次序也不能更变。</p>

先是处罚怀柔伯和李镗,这二人一个是越权发号施令,另一个居然就敢接令?那二人的责任应该是相等的,但鉴于怀柔伯级别高,可能李镗是屈从于上峰的压力,那怀柔伯赔钱位次靠前,随即是李镗。</p>

最后轮到朱浩。</p>

一个也别想跑!</p>

孙交道:「陛下,四万两银子,这可不是小数目,普通人莫说赔偿,就算是几代人,也连个零头都赚不出来。陛下或还不如直接问罪。」</p>

朱四冷笑道:「朕可听说,这大明的官,油水丰厚,怀柔伯世代为大明勋臣,在各地镇守,功劳和苦劳自然都有,但朝廷可从来没亏待过他们家!」</p>

「现在怀柔伯既然敢越级下令,让地方卫所替他办事,就该承担责任,大不了抄家后露宿街头,或者出去借贷,日后慢慢偿还。难道只顾怀柔伯一家的死活,就可以让朝廷承担此等损失?」</p>